霍不凡解释道:“他们唱的这首歌,叫溪边,是八十年前流传下来的一首民歌。据说歌曲是由一位小村落某个从未学习过音乐的平民女子制作而成,原本只是在那附近哼唱,后来被一位偶然路过的歌唱家传唱出去。这首歌的大致意思,是怀春的少女,期望遇到自己喜爱的男子。情窦初开的朦胧,让这首歌很受年轻男女的喜欢,被誉为告白之歌。”
宁雪晴听的心跳微微加快,她不清楚这到底是餐厅的幸运日,还是霍不凡真的见多识广,连日文歌都懂。
“唱的很好听,我们还是快点做寿司吧,饭都快凉了。”宁雪晴道。
霍不凡没有反对,继续陪着她做握寿司。
做到第五个的时候,宁雪晴手抓在碗里的寿司饭,可稍微一握,却感觉里面有些坚硬。再用点力气,便看到一个金属物体的边缘从米粒中露了出来。
她轻咦一声,将米粒拨开,随后发出惊讶的声音。
因为那不是别的,而是一枚镶嵌着大钻石的戒指。
“这”宁雪晴拿着还沾了几厘米的戒指,正想和餐厅的人说一声时,却听到了霍不凡的声音:“那是我的,你的在这。”
宁雪晴转头看去,眼睛里看到的一幕,让她愣住。
只见霍不凡手里,同样有一枚沾着饭粒的钻戒。
两枚钻戒的款式,看起来极其相似,唯一的区别,就是圈口大小不同。
宁雪晴又不是傻子,到了这个时候,哪里还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丈夫安排的。
想想霍不凡今天突然莫名其妙打电话喊她出来吃饭,吃着吃着又莫名其妙有侍应生过来弹琴,还有什么幸运日,大厨在这唱告白之歌。
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倘若她还想不明白,那也太傻了。
霍不凡将她的手缓缓拉起来,满面柔情的道:“以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也不希望你记得。但曾经给你的痛苦,希望能够用余生去弥补。从这一刻开始,希望我们真正的重新认识,我想娶你为妻,请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宁雪晴眼眶瞬间红了,另一只手捂住了嘴巴。
她怎么也没想到,看似普通的一顿饭,却是这样的浓情蜜意。
周围的食客,包括餐厅厨师,侍应生,都齐齐的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可以吗?”霍不凡再次问。
宁雪晴把捂住嘴巴的手放下,眼泪顺着眼角流下,她重重的点头,道:“我愿意!”
周围的欢呼声响起,霍不凡微笑着把戒指帮她戴上,然后看着她手里的另一枚钻戒,道:“现在该你了。”
幸福的泪水,没有让宁雪晴的动作有太多的迟缓,她拉起霍不凡的手,把自己拿到的那枚钻戒,戴在了他的手指上。
两枚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所有人都在为了这幸福的一刻而感动。
与此同时,花店的工作人员走上前来,递上了一大捧被向日葵包裹住的玫瑰花,道:“祝福您二位,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既然知道这一切都是霍不凡布置的,宁雪晴没有矫情什么,把花接了过来抱在怀中,冲霍不凡露出美满的笑容:“谢谢,我很喜欢。”
“我也很喜欢你能喜欢。”霍不凡笑着道。
这句稍显绕口的话,并不难理解,宁雪晴脸上的笑容更盛。
今天这顿饭,可以说是她这么长时间以来,吃过最满意的一顿。
丈夫的甜言蜜语,温馨举动,给她带来的十足的惊喜。
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哪怕向来节俭的宁雪晴。
餐厅的经理也适时的走上前来,递上了一张vip卡和一瓶清酒,道:“这位本店给二位的新婚礼物,再次祝福你们!”
“谢谢。”霍不凡客气的道谢后,接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