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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二节 惊变

作者:狂人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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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二节惊变

他知道中国人的习惯,像他这种新上任的高官,没人来迎接才是怪事,不管是不是真心想要跟自己结交的,现在都不会错过,因为别人去了,你不去那意味着得罪人,可以不跟你套近乎,但是得罪你犯不着。www.QΒ5、cǒm/

因此场面十分壮观,光是汽车就挤满了长江江岸,据说中国此时汽车保有量不算塞北只有几千辆,可是赵书礼在这里就起码看到了几百两,难不成南京所有的汽车都开到了这里?

欢迎领导这即使不算恶习,但也说不上是好习惯,但是现在赵书礼很满意。那种被别人重视,奉承,高山仰视的感觉,没体会过的人没有资格评论。体会过的人,自然飘乎乎的,自以为成仙了。

自己的船只一靠岸,赵书礼还没有下船,码头上翘首期盼的人先是迎来了一队队荷枪实弹的警卫。赵书礼随船的就有三百多人的警卫部队,这些人都是专业素质极强,丝毫不弱于赵登禹的空降师,而且都是知根知底的,全部是老塞北人,并且进入警卫部队的时候经过祖宗三代的审查,确认是绝对不会出问题的人,才会被召入警卫队。而他们一进入警卫队,他们的直系家属等,都要被迁入归绥城专门为军属建造的公寓中,可以说进一步提高了警卫部队的安全系数。

塞北军刚硬的军容,在加上他们过去打出来的军威,倒是更加重了这支部队在在场南京政要心中的分量。其中有一个人格外的关注,他是一个行家也是军伍出身,身居高位。现在蒋价石一走,留在南京的最有影响力的军方人物,就数他了,他就是何应钦。

何应钦对于突然崛起的塞北一直是耿耿于怀的,他仔细研究过这支部队崛起的历程,他认为德国人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当年英国跟塞北军一战后,他就给上司蒋价石提交了一份军队正规化的报告,可惜当时忙于勾心斗角利用政治手段争权夺利的蒋价石没有重视。直到这次蒋价石再次下台才重视起来,临走时候告诉何应钦要他着手军队的整顿问题,并且一定要他既保住中央军数量的情况下,在加紧正规化,必要的话,可以引进西方的军事顾问。

现在何应钦见到了在中国最早且始终如一的坚持军队职业化,正规化的赵书礼,他本来有一肚子话要说。可是看到对方威武的军队开道,惊的众人纷纷避退,然后才施施然走下船来,他心中大为不满。耀武扬威!这四个字,瞬间就进入了他的脑子。于是当赵书礼下船,众人纷纷上去表示亲近,握手问好的时候,他却留在了后面。

甚至何应钦想就这么混过去,到时候跟着大溜在回到南京,至于以后还要跟这个人打交道,他没考虑那么长远。他此时想的更多的是,塞北军的制度会不会带入中央军,假如带来了,那么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自己应该抵制还是配合。

矛盾,这是他此事的感觉,他甚至想着,要是此时有一颗子弹不期而至,一下子打到现在这个正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正在他人生巅峰的塞北军阀的话,是不是很有戏剧性。

“啪!”

戏剧!

何应钦顿时感觉自己是不是幻觉了,现场死一般的沉静,三秒钟后,众人大喊着大叫着,场面混乱了。

何应钦则是愣了五秒,他是军人,枪声还吓不倒他,他知道打死自己的那颗子弹,你永远看不到也听不到,你之所以能听到只能说明这颗子弹没有打到你,或者不是打你的。

愣了五秒后,何应钦慌乱了,比其他人更加慌乱,但是他没有乱,更不会像其他脂脑肥肠的官员那样四处乱窜,而是往前挤,他现在开始担心,那颗子弹是打谁的,是不是喜剧到了真是打赵书礼的,要是那样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现在好气还是好笑,但更担心。要是赵书礼被刺了,不管死没死,恐怕都要引起天大的震动。中央军现在正是最低沉的时候,老大被迫下台,军心不定啊。

拥挤的人群,让何应钦一时无法挤到前面去,但是他越来越感到情况不妙了,因为透过人群流动的缝隙,他看到塞北军的士兵开始行动了,有军官在大声喊着什么,不是劝人群冷静,而是这军官的命令声中都带有颤抖,显然他们的长官遇到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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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的瑶华自从脱险后,内心更加的不定,时刻觉得自己内心有一只小鹿。

她拿不定主意,她最近天天看报纸,她出身是十分低下的,他们家过去是扬州大户家的佣人。这大户遭遇变故后,带着一家老少,也带着瑶华一家佣人躲到了上海,开始还有些积蓄,可是在上海着花花世界十里洋场中,禁受不住诱惑的主人很快就输光花光了家财,后来自杀一了百了,却留下了一个幼子,好在瑶华一家到底是伺候人的,有手艺在身,很快就能独立生存,并且担负起了抚养小主人的重任。

之后就是遇到赵书礼,结果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爷爷,但是也从此一步飞升,成了人上之人。当她为爷爷守灵结束,再次回到夜总会打算为了生活再次出卖体力的时候,突然她的身份变了。变的那么蹊跷,那么的离奇,连最夸张的小说也写不出这种情节。而且这变故是如此的巧合,本来爷爷的死已经很打击瑶华了,她甚至已经打算好,在遇到有要保养自己的人,她决定放弃自己的尊严咬咬牙就过去了。

但是一切都变了,就在她算放弃尊严的时候,她的尊严却突然变的昂贵起来,在上海没有人在能随便在她耳边说让她跟自己了。坚持尊严的瑶华始终得不到尊严,最后还失去了亲人,可是当要放弃尊严的时候,瑶华却得到了一切。

瑶华出身低下,自然没上过学,识字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儿,她脑子不聪明,现在才认识几百个字而已,看报纸起码有一小半的字不认识。可是这几天她坚持看,因为报纸上每天都会有关于赵书礼的消息,每当从报纸上看到这三个字,她就一阵纠结,但是不看又心慌的厉害。

尤其是报纸上刊登的赵书礼的行程,看着他一路南下,她的心就越来越纠结。她在想,他是不是会到上海来,肯定会来的,上海是个大城市,中国除了上海不都是乡下吗,他没有理由不进城。那他来是看自己的吗,还是做其他的事儿,还有他还记得自己吗,或者把自己忘记了。一想到对方恐怕会忘记自己,或者说自己从来都没有进入对方的心中,瑶华就感到一阵害怕。她突然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去南京接他。但想到这里,她就感到一阵阵耻辱,打定了主意。

让人把自己的表妹找了来。

她的表妹也是扬州人,这是她能找到的不多的几个亲属之一了。

她是在自己发达后开始找寻亲人的,古语云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那是文化人说的,瑶华这个文盲一样的小女人,也有这感觉,她不过本能的在自己富贵后,想要更多的人知道而已,而且这人必须跟自己有些关系,光是上海街头的小瘪三整天讨论她不足以满足她的虚荣。于是派人回扬州四处找寻亲人,最后只在农村找到了这个有三代远的表妹一家。

手下很快带来了表妹。

此事的表妹跟刚来上海的时候可不一样了,当时一身花布衫,还赤着脚,一下子就打动了瑶华,让她想到了当初的自己。但是现在的表妹则是一身礼服,在乡下经常劳作的她,身段相当不错凹凸有致,又有江南女人独有的那种温婉,加上扬州水土养出来的白皙皮肤。表妹其实真的是一个美人,比瑶华自己要强。

“姐!这衣服真不舒服,走起路来都走不快。”

表妹一进门,见手下走了,立刻随意下来,踢掉了脚上的红色进口小牛皮鞋,朝瑶华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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