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农户,难道单靠那些商人,就能养活我大唐了?”门外,传来李世民的声间,人随着声音走进门来,对着长孙淹呛道。
“自是不可,农户之生产能养活毕竟有限,但大唐,有些地方富饶,有些地方贫瘠,如果没有商人将货物贩卖流通,怎么可让贫瘠之地的人们,也能吃上饭?商业的萌芽就是商品的贩卖,不单是农户所产之稻米小麦,还可将各地方特产,如木材,水产等,也能纳入流通商品之中,以此来增加民众的收入。贩卖流通之余,又有脚夫走卒之流借之得以获利,藉以养活家人。如此利益循环往复之下,我贞观之盛世,必将成为现实,有什么不可的?”
“嗯,那你说说,如何对于商人有所制约?商人不事生产,却能盈利,有偷机取巧之嫌。”李世民坐在长孙的旁边,听到长孙淹的话,也是若有所思,但仍反问道。
“商人本就为追逐利益而生,有利了才会诞生商事。在商人贩卖过程中,商人得利,朝廷可按总价成交所得,抽其分利,用于朝廷用度。那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什么不可以的。再者,商之道,也可用于国与国之间,如用商事夺其国中财富,壮我大唐,则我大唐强,他国弱。如高丽,我们贩去珠宝等一些华美之物,便可换得其民间钱财粮草,再运回大唐,壮大我大唐。此消彼长之下,再以军队讨伐,则再无攻无不克之理。”
“这就是你们几家再加上内府,派出商人到高丽的目的所在?”
“确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却不是全部。商人亦可转为暗探,以经商之名,窃其消息,我大唐将对于他国了若指掌,再攻伐之,不是更容易了吗?再则,战时兵士的吃穿用度,一切花销,不都归根结底都是钱粮吗?如我大唐以商人之事,为国聚财。待到成效显著之时,则军队钱粮无忧已,何乐而不为?”
“商人逐利之本性,扰乱我大唐,则危害甚巨,何以制约?”
“商法。无官家支持与扶持,商人就如水之浮萍,顷刻间即可覆灭,何来危害之忧?商人之害,不如农户之危多矣。农户为我大唐,为我中华国之根本,这无可替代。但为其增加可供使用之钱财,得利之余,得以养活家人,谁还想受他人盅惑?民不乱,则大唐江山无忧。商人之乱,官府重惩之,杀鸡敬猴,以威慑商人,让其在我朝廷法度之内行之,规其行止,范其为人,不大有可为?”
一连几个反问,问得李世民哑口无言。商有着利的一面,也有着弊的一面,长孙淹他自己为增加对于李世民的说服力,隐去了弊的一面,也是无奈之举。商是一条洪水猛兽,长孙淹前世已经深受其害,但没有商业繁荣的时代,同样也强大不起来。尤其对于中华这样一个农耕文明而言,更是如此。
“那你说说商法如何设立?名目几何?何人能立?”
“我说陛下,我们这些人里,就有一个我大唐最大的商人在座,问她就是了。”长孙淹看了长孙一眼,对着李世民说道。
李世民愣了一下,也向长孙看去。
“你是说我吗?不可,这不可。其实众大臣中,家中经商者,众多。陛下询问他们即可?我一妇道人家,不可涉入朝政之内,这是古律,不可违。”长孙见李世民看向自己,忙摇手说道。
李世民点了点头,又看向长孙淹。这小子,家里不也经商吗?如果朝廷开商,你还想逃?反正你家里也是经商的,甚至比之绝大部分人都擅长。要知道,现在的长孙家,产业也是遍布大唐各州郡,为长孙家谋利甚丰。
“这样吧。开商之议是你所提,你也算上一个,再算上三省六部主事,都递上关于开商的折子,承报于朕。再综合各家之议,不就是一部商法吗?”
“不可,不可。商法的出台,必会触及众大臣与世家大族利益,这些大臣,或多或少都代表着各自的家族,一部商法,不可能全部能符合各方利益。如果陛下如此做了,那么开商之念,不必再开了。需知商殃这样的国之柱臣,就一部商典,就被群起而攻,致其车裂。”长孙淹见李世民打的这个主意,忙摇头否认道。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李世民也急了,主要是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对于商业之事,并不明了,如何来起这个头。
“这个只能是陛下你自己拿主意了,我与姑姑只能给出建议,至于是否可采纳,则是陛下考量之事,非我所能全权负责得了的。”
长孙淹可不想当这个出手的人,一部商法,肯定会被群起而攻,除了做为大唐皇帝的李世民,其它任何一人都不可能做到,自己还是不要触那些人的霉头才是。
长孙淹已经得罪了王家与卢家,再来这一出,他长孙淹还想不想在大唐混了,如果真到了那个时候,任他长孙淹再强,也只有跑路的份。暂时,长孙淹还不想远走海外不毛之地的打算。或者某一天厌了,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