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现在的秦晓晓对他更多的是感激,并非爱。
等以后彼此熟悉,秦晓晓打心里愿意再突破这一层窗户纸也不迟。
细细思量,林萧来到药铺,打磨着放到生锈的铁锹。
过了一会儿,那好事的几人又来偷听,直到子时才消停。
准备好采药用的工具,林萧把两张桌子一合,直接躺了上去,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计划着今后。
出身贫苦,出将入相他没想过,封王封侯他也不奢望,那些尔虞我诈他在公司已经受够了,不想再受,在这异世,他只想做一个大富翁,赚他一个亿!
先来一座园林式豪宅,仆人成百上千,再来十几二十个美娇娘充实后院,纸醉金迷,金山银山,数之不尽取之不竭,主打一个潇洒奢靡!
再为这混浊的世界增添几缕阳光,救济贫苦,留他一个美名万古流芳!
……
哐当当……
天蒙蒙亮,林萧被一阵巨响吵醒。
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的林萧,一溜烟冲出药铺,来到厨房看到秦晓晓蹲在地上,地上洒落着几片碎片。
林萧看了看外边,天还没完全放亮,“你这傻丫头,起那么早干嘛?”
“相公,我错了,我,我不该打坏碗,有一只老鼠我想把它赶走,结果一不小心就弄坏了碗,”秦晓晓慌忙跪了下来,焦急的收拾碎片,越急越乱,被碎片割到了手指。
顾不得手上受伤,秦晓晓一声不敢坑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片。
林萧一把抓住她的手,一脚踹开碎片,“手受伤了,你看不到吗?!”
“碎了在买,人重要!以后记住了,不到辰时不准起床!”
见她又要跪下,林萧一边补充一边扯下衣服一角为她包扎伤口。
一霎那,秦晓晓愣在了原地,木头人似的不敢动弹一下,仿佛一动弹,眼前的一切就要化为泡影。
很快,秦晓晓回过神,见林萧去拿扫帚,连忙就要去接过来,“相公,这不是你干的,我来。”
“家是咱们两个人的,谁干不是干,你先出去吧,我来做饭一会儿就得吃了,”林萧清理完地上的碎片,熟练的淘米做饭。
他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三岁他就学会了做饭,五岁背着背篓跟着父母上山砍柴,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放在他身上一点也没错。
看着林萧忙碌的背影,秦晓晓眼里再不是忧郁,而是多了些许光芒。
这要是放在秦家,她要是打碎了碗,这手恐怕就要断了。
可林萧非但没有打骂,反而还为她包扎,亲自做饭。
是他,让秦晓晓多了活下去的渴望。
……
吃完了饭。
秦晓晓又为林萧准备了饭团和水,放在背篓里,“相公,我想跟你一块上山采药,可以吗?我不怕苦不怕累!”
昨天晚上林萧说了,要上山采药,昨晚秦晓晓想了很久,总想为林萧做点什么。
说到底,她还是怕林萧嫌弃自己。
“你现在不宜劳累,山上情况复杂,你还是呆在家里,等我回来,”林萧穿好了鞋,又在小腿上缠上一层布。
“晓晓!”
忽然门外响起一道女音。
秦晓晓循声望去,一见来人脸上瞬间多了几分笑意,“大表姐,你怎么来了?”
楚姗,秦晓晓大姨的女儿,林天良的嫂子,三年前嫁到林家村。
一进门,楚姗嫌弃的白了一眼林萧,“表妹,这就是你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