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每辆车都跟着的官兵,看着边上躺着的木小姐和土匪头子,有说有笑。
好像觉得这些土匪也不是特可怕,想想也是,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有血有肉。
若非逼不得已,恐怕也不愿意去做那土匪吧。之前她们因为官兵的身份,对于这些土匪还是挺抗拒的。
哪怕那些土匪跟他们聊天也爱答不理,一路走来,看着暮云诗与那些人的相处逐渐的他们也融合进来了。
渐渐开始接受这些人乌鸦山的人,跟着他们有说有笑,故事赶路的时候累了还唱唱歌。
一群人打打闹闹的走,因为暮云诗提前一天准备了大家的干粮,不但有肉干,还有馒头包子,路上随便休息,烤一烤就可以吃。
而且每一辆车都备了被子,避免在路上太冷,晚上休息冻着。
开春了,雪融化了,太阳很好,晚上月光也挺亮,当真是选了好日子。
路上根本就没有耽搁一些人休息,一些人赶车,原本十五天的路程,他们十天就到了。
,来到双城这边暮云诗直接包下了一家客栈,让上百人入住。
留下了十几个人在外面搭着帐篷看着马车,并没有将那些马车带进城。
武大钱有些疑惑的问:“小姐为什么不把那些马车带过来,好歹能安排大家都休息,这野外住着,始终不如客栈里面住着舒服,赶了那么久的路,也让兄弟们休息一会儿。”
“放心吧,那些兄弟动不着,到时让一些人去给他们换一下,可能我们需要在这边多待几天。”
“小姐过来买了粮食直接上粮铺不就行了吗?还要多待几天,岂不耽误?”武大钱的脑袋没有那么灵活。
花无痕幽幽的回答:“人傻钱多才去粮铺,既然需要购买大量的粮食,自然是要找到最合适的商家。”
“粮铺里面的粮食都不知道转了几手了,价格就算比清水镇的低,那也不是那些百姓可以承受的价格。”
暮云诗转头对他赞赏的挑个眉:“看来我们无痕公子还是很有经商天赋的嘛。”
“那是,所以跟着我有肉吃,你要不要考虑把那个残障人士换了?”花无痕露出了一个邪肆的笑,边上的土匪都看呆了。
暮云诗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不换,他就是最好的,你这种倒贴的没有挑战性,我这人就喜欢征服我,征服不了的。”
其实暮云诗就喜欢帝爵冥那一款,一想到一个禁欲男神,被她拉下神坛,成就感就爆棚。
而花无痕这种花花公子,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想往上贴呢,长得太过于邪魅,太勾人了些。
不像帝爵冥那种冷冷的气场,能让许多的烂桃花避之不及,完全不必担忧。
那种人,一旦动情便是一生,当然这是暮云诗猜的。
而且穿越了,像帝爵冥那种必定是男主,妥妥的必须拿下。
抱紧大粗腿才是真理,越是经历磨难的大魔王,最后说不定变成宠妻狂。
呸,不对,自己要做那一个宠夫狂,替他夺江山,替他平天下。
自己弄个后位玩玩。
暮云诗回到客栈让大家都休息一天,并没有当天就出去。
赶了那么久的路,连她都累得不行。
躺下床后却又翻咕噜爬起来,在房间里面左转转,右转转只有一个水壶。
打开房门,正好看到送水的小二,她叫道:“小二哥可以把我那些人的水壶全部拿到我这边来吗?都装满水哈。”
小二哥愣了一下,随后还是点点头:“姑娘你稍等,我这就去把那些水壶拿过来。”
等到小二哥把所有的水壶都提过来,后暮云诗挥手让他退下。
将房门关好,左右看看,确认没人之后,暮云诗才来到了一堆水壶前,嘴角勾起了不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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