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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轩哥,我已经辞职啦!

作者:金小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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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陈亦轩那天跟林沧在公司谈崩以后,就做好了会被天娱公司“雪藏”的准备,所以当付成宇打电话联系自己的时候,陈亦轩直接就提出了“建立工作室、挂靠天娱公司”这么一个绝对不会被他们所接受的要求。

当然,如果天娱公司连这个要求都能答应,那么陈亦轩还真该重新考虑一下天娱公司的诚意,但事实证明,天娱公司并没有这份诚意与气度。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交锋施压”,陈亦轩也大概清楚了天娱公司的“雪藏手段”,说白了就是断掉你在合约期内所有的通告与广告邀约,毕竟这两项对于大多数艺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个艺人的曝光度与商业价值,同时也和艺人的收入水平直接相关。

或者可以这么说,当一个艺人失去了所有的通告与广告邀约的话,那么他的艺人生涯大概率就可以宣告终结了,所以“雪藏”乃是公司对付不听话的艺人的绝佳手段。

可身为“挂逼”的陈亦轩,却绝对是艺人中的异类,因为通告和广告邀约于他而言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东西。

就算没有通告和广告邀约,陈亦轩也可以单单靠着作品来制霸娱乐圈,而只要陈亦轩保持优秀作品的输出,即使他被公司雪藏上一段时间,那么以后也不会缺人气,不会缺广告费,不会缺通告邀约。

并且更让陈亦轩感到庆幸的是,原主和天娱公司之前签的那份合同对于作品版权方面并没有硬性的规定,因为原主刚出道时走的就是偶像爱豆的路线,大头都在通告和广告费上,所以公司一直在分成方面卡得比较严,至于作品版权……有没有的吧,乐呵乐呵得了,反正都是公司发行,钱最后不都得到公司口袋里头吗?

其实陈亦轩之前就发现了这个“漏洞”,但他当时还处在“舆论漩涡”中,需要借助天娱公司的力量来帮助自己完成某些事情,所以对于天娱公司将自己的参赛歌曲全部在公司进行了版权注册登记并随意运营收费时,陈亦轩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为他知道时机还不成熟。

可现在既然已经和天娱公司闹到了这个地步,而且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有能力“单飞”了,那么陈亦轩就不会再让天娱公司占自己任何的便宜。

至于之前那几首歌的作品版权,呵呵……等自己以后有时间了,或许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回来,毕竟当时双方也没有签署特别严格的作品版权转让协议,这都是可以钻的空子啊!不然的话白给他们也太可惜了!

说实话,陈亦轩最近跑通告跑得也挺累的,如今趁着被公司“雪藏”的机会,正好在家里好好歇一歇,码码字什么的,嘿嘿,码字这种事情有多快乐,普通人根本都体会不到的好不好!(笔者写这句话时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话说陈亦轩最近一直闷在家里“创作”《嫌疑人x的献身》这本小说,而且他发现自从穿越以来,自己对于前世的许多文艺作品包括小说和电影在内记得都蛮清楚的,或许这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福利”?嘿嘿……有点儿香。

当然,虽然是一个人闷头创作,但陈亦轩倒也并不感觉寂寞,因为在这段时间里,孟怡馨没事儿就会跑过来看看他,然后和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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